根据《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5号)《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》(浙卫发〔2018〕34号)《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》(浙中医药〔2023〕7号)精神,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3年12月25日-27日组织开展2023年全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。经专家考核认定,现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,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
公示时间:从2024年3月11日到2024年3月17日。
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,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。来信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。
联系处室:浙江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综合管理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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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浙江省2023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公示名单.pdf
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
2024年3月11日